關于龍華區開展2022年第二批科技金融資助項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實施細則(修訂)》《科技金融資助操作規程》等文件規定,現我局開展科技金融資助項目的受理與審核工作,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規定及時間安排進行申報。具體通知如下:
一、資助標準
(一)科技金融(貼息、貼保)扶持:對納入備案、獲得貸款且按時還款的單位,以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0%為上限,給予貸款利息的50%、不超過100萬元的貼息資助;給予投融資服務費50%、不超過100萬元的貼保資助。(備案流程詳見附件2)
(二)科技金融(投資資助)扶持:對近2年獲得清科集團發布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排名榜單天使投資人前10強、早期投資機構前30強天使投資或早期投資的企業,給予其實際獲得現金投資額2%、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二、申請條件
申請“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貼息貼保資助,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龍華區依法注冊,并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三)獲得龍華區“科技孵化貸”“科技成長貸”貸款,且已歸還貸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四)申請單位在貸款銀行所得資金須用于研發投入、設備購置、市場開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支出,不得用于證券類投資、購房購車、罰款等非正常開支;
(五)申請單位在正常還本付息后的6個月內,需向區科技主管部門申報貼息貼保扶持,逾期不申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注意事項
申請單位在貸款銀行所得資金須用于研發投入、設備購置、市場開拓、房租支出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支出,不得用于證券類投資、購房購車、罰款等非正常開支。
申報主體必須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我局將會協同有關部門對數據進行核對),存在弄虛作假、串通舞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旦查實,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2022年8月29日